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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家庭
近亲结婚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处理
来源:苏州离婚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jtszlaw.com/ 时间:2021/4/30 14:21:03
一、近亲结婚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处理
近亲结婚的婚姻无效,无效婚姻按同居处理,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【婚姻无效的情形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;
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
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【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】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,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。
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二、近亲结婚范围是怎样的
1、父母和子女之间、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、姥姥、姥爷和外孙子、外孙女之间,当然不能结婚。
2、和自己的伯伯、叔叔、舅舅、姑姑、姨母不能结婚。
3、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、堂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。
4、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(含同父异母、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)。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。
5、不同辈的叔、伯、姑、舅、姨与侄(女)、甥(女)。即叔叔(伯伯)不能和兄(弟)的女儿结婚。
6、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;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;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。
通过上述分析知道,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近亲结婚是属于无效婚姻,无效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,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,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法院起诉。